| 一位消费者买了一台6000余元的笔记本电脑,4个月后显示屏出现了故障,电脑公司认为是人为造成的,更换显示屏的报价为4400多元。消费者不明白,“是不是除了显示屏,电脑的其它硬件都不值钱?”昨天,读者须女士致电晚报114,投诉了该品牌电脑。
去年10月底,须女士花了6450元,在某品牌电脑加盟店买了一台型号为V3000的笔记本电脑,今年2月21日,她发现笔记本电脑开机后显示屏一半是白色的,另一半呈抖动的条状。次日,她将电脑送到加盟店,维修人员检查了机器外观,确认电脑外观完好无损,无任何伤痕,表示应属于保修范围,故障电脑由加盟店代为送到特约维修站。
可不久,须女士拿到了一张金牌服务送修服务单,加盟店营业员告诉她,维修人员说是人为造成的故障,需要换屏幕,价格要3000多元。须女士表示质疑,几次向该公司反馈热线反映这一情况,最终得到答复,“人为造成,换屏幕的价格要4465元”。
须女士不明白,电脑总价6000多元,显示屏要4000多元,那该电脑的其它硬件是不是都不值钱?工作人员回答说:“这是我们规定的价格。”无奈之下,她向所在区的消费者协会投诉了此事,经沟通,维修店的报价却只降了3元钱。
记者与该品牌电脑客户投诉反馈热线和客户服务投诉电话多次联系,但截止到发稿时,记者没有接到该公司的反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