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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严先生投诉:
本人驾驶沪ER6615车辆在嘉定福海路发生水温高以及发现后轮有异响,于是靠边停车并开双跳灯下车检查,这时候,一个城管突然冲上来往我车上贴了一张单子,又有一个交警,就下去拍个照,10秒不到。我妻子上去于他理论,当时驾驶员在现场!这个嘉定二中队的交警一话不说,跳上车就走。像这种情况,需要处罚必须有简易程序,如告知、听取当事人除述意见。他们什么都没有作就给你开罚单,是不符合法律程序的,是乱作为行为。之后,我打过嘉定二中队的电话,接待的人员态度恶劣!
交巡警回复:
严先生;您好!来信反映问题回复如下:
一、事情经过:
3月25日下午,闵行交警支队民警在福海路纠处违法停车。15时15分许,巡逻至福海路近丰裕生煎店路段,发现一辆沪ER6615小客车违法停靠在划有禁停黄线的路边。当时,车内空无一人。于是,民警一边将开具好的违法停车强制措施凭证交与协管员粘贴在车辆挡风玻璃的左侧;一边拍照取证。这时,沪ER6615小客车驾驶员和一名女同志从丰裕生煎店内冲出来,阻拦民警拍照,并对民警说:“我们吃会儿饭就走,能不能把照片给删除掉。”民警告知他们“不行,你违法停车我已拍照取证了,你按处理地址自己到违章受理点去处理。”随后,驾驶员开始漫骂民警。民警没有理睬驾驶员,驾驶巡车继续进行巡逻执勤。
二、处理经过:
当天下午,你就打电话向分局督察队投诉,讲自己的车辆遇故障,停车检查时,二中队交警不听其解释,向其开具了处罚通知书。分局督察队立即与交警支队取得联系,要求迅速了解情况后上报。当天下午支队领导就向当事民警了解情况,并在查看照片后,如实将情况反馈给了督察队。同时,支队中队长与你进行了联系,将调查的情况告知了你。你在电话内对中队领导讲“他的电话已开启了录音装置,你说的话要负责任的”。中队领导告知严先生“投诉和电话录音是你的权利,但你违法停车是事实,要按规定去支队违法审理科处理。如对违法停车有异议和不服裁决的,可在60天内向嘉定公安分局进行行政复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