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汶水路信号灯不合理 [回复:晓鸣]
2008年4月9日

  网友晓鸣反映:
  
  在汶水路上不到一公里的路段就设置不合理的信号灯,如近怡通汽车销售公司和汇众汽车制造厂附近的路段,在这路段上既没有大型的商场和人流,又不是路口却设置了不切实际信号灯,更离谱的还分别在两侧架设了电子探头,追拍闯红灯的违法车辆。还有在真华路近新村路的北面的路口,也设置了信号灯,这个路口是一个“T”字形路口,东侧是没有开通的封闭断头路,西侧是无横道的路口,在这样的“路口”却设置信号灯,我们实在不能理解其用意。

    交巡警回复:

  晓鸣:你好!来信答复如下:

  一、关于汶水路上不到一公里的路段上设置信号灯的问题:作为交通管理部门,所有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点都是为了保障交通的安全和畅通,不仅要考虑机动车交通,还必须要考虑非机动车和行人的交通,而不是片面地只关心其中的一个方面。因此,从行人过路的角度考虑,在间隔一公里的路段上加设横道线和信号灯,是完全必要的,这也符合《上海市城市干道行人过街设施规划设计导则》的有关要求。

  二、真华路近新村路附近的几个路口从北往南依次为武威东路大华三路、富水路大华二路、新村路、富平路,均不是来信人所反映的“T”形交叉口而为“十”字交叉口。因此,我们希望来信人能提供更准确的信息,以便我们了解情况解决问题。我们感谢晓鸣同志对本市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热心的参与!

选稿:郑闻文  来源:东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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