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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速通知不及时 [回复:刘军权]
2008年4月7日

  网友刘军权反映:

  本人经常往返沪宁高速之间,以前高速限速110,现在由于扩建,限速60.路上无明显情况,限速60,大多数的人都容易受到电子警察拍摄,高速又要收费,又要罚款,还不如国道上走。

  可气的是本人2月21在上海交通网上查询,上面显示1月17日超速不足50%(91),但当我到嘉定处理点交罚款的时候,工作人员说有2次违章超速,1月13日也有超速(92),并说以她们那边的机器为准,我交纳了400元的罚款,谁知2月28日在交通网上查询1月23日又有超速违章。我就奇怪了,为什么老在同一地点违章,交通部门为何不早通知我,让我一直在下行30.5km处遭受罚款。现在已经是2月底了,还不知道有多少次违章。我认为既然违章,应该及时通知当事人,以免下次再违章。

  交巡警回复:

  刘军权:您好!来信反映在沪宁高速交通违法未收到通知单和在高速公路上限速60公里/小时不合理等情况收悉,现答复如下:

  由于沪宁高速路段拓宽工程,为保证道路通行的安全,限速60公里/小时,局部限速40公里/小时。并从沪宁下行安亭主线到江桥段20公里路段内在龙门架上设置了10处限速标志,地面文字限速标识有5处,不存在限速标志不清楚问题。嘉定交警支队按照要求开展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并尽量为驾驶员做好宣传工作。信中反映未收到交通违法通知单事宜,经查阅,你所驾驶车辆牌号为沪E98142,机动车所有人为中航勘察设计研究院上海分院,其居住地为张扬路,故寄出的通知单无法收到。希望能将行使证住址予以变更,防止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选稿:郑闻文  来源:东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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