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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程先生咨询:
我2002年购买的的沪D轻便摩托车在2005年被盗,当时我报警备案.最近轻便摩托车被松江派出所找到并取回.由于前后牌照,行驶证都遗失.我在车管所补办牌照,行驶证要在获得牌照后才能办理. 我的问题是,牌照补办后,补办行驶证需要什么手续和证件?需要正常上路,还需要办理什么手续?交巡警回复:
程先生:你好!
你关于咨询轻便摩托车被盗发还后,如何办理相关业务的来信收悉,现根据有关规定简答如下:
请持发还给你的轻便摩托车、派出所的失窃车辆发还证明和你本人的身份证明,到轻便摩托车注册的所属区车辆管理部门,办理车辆失窃恢复手续。然后办理牌照和行驶证的补办事项。
若有其它询问事项,欢迎致电58123456*54842咨询。
特此回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