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刷交通卡收双倍车费
2008年5月21日

  网友王佩玮反映:

  2008年4月3日(周四)晚上9时我乘上莲花站南广场发车的锦山客运的莲卫专线,约9时12分买票,我坐在靠右第一排,将交通卡交给售票员。因车上人生嘈杂,我未听清刷卡声。而且售票员连续刷了几张卡,我更不知道我的卡是否刷成。过了几分钟,售票员说我的卡不能用,要付10元现金。我自己去试了几回,均是“此卡不能使用”。于是我给了售票员10元钱。9时20分,车将到目的地时,我又去刷卡,这次刷卡成功,扣了10元。我向售票员要回了10元现金。
  
  在4月3日乘莲卫专线前,我刚从720路下车,那时卡里有92.5元。今天(4月7日)我公交车,发现卡里只有72.5元(用卡买了4元车票后是68.5元)。说明莲卫专线的售票员先从我卡里刷了10元钱,然后又收了我10元。“此卡不能使用”是因为在一定时间内在同一辆车上不能重复刷卡。1小时后我刷卡成功,售票员退给我10元,实际上我共付了30元(2次刷卡共20元,现金10元),售票员退给我10元,实际还是还是收了我双倍的车费。
  
  记者随访:

    据上海市锦山汽车客运有限公司回复:经查,由于当时莲卫线1869车售票员徐桂华误操作,造成多刷卡扣款10元。上海市锦山汽车客运有限公司已作退款处理,并已交至王佩玮手中。上海市锦山汽车客运有限公司还对王佩玮表达了由衷的歉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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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稿:郑闻文  来源:东方网   作者:解放日报 毛锦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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